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的《泸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》将于6月24日正式实施根据方案,泸州将实施13个重点任务,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,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。泸州将力争到2022年,当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%,新建民用建筑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全面执行节能65%标准的比例达到100%。
实施的13个重点任务分别是——
●完善建设管理体系。泸州将推动《泸州市房屋建筑建设要求(试行)》的完善和实施,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,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机制。
●全面推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。有日照要求的建筑,方案设计阶段应综合考虑日照分析且满足日照要求。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应按《泸州市房屋建筑建设要求(试行)》执行。
●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。泸州将研究制定《泸州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》,实行星级绿色建筑申报制度。
●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。泸州将编制绿色建筑设计和审查专篇,建立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制度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制度,推动绿色建筑按相关要求落地落实。
●提高新建建筑宜居品质。严格执行《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》和《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,加强烟气控制要求,明确绿容率、日照标准、楼板保温隔声、储藏空间、同层排水、户内水压、洁具排水设施、适老设施等指标要求。
●推进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宜居改造。因地制宜对具备改造价值的居住建筑,鼓励采用节能门窗、建筑屋顶和外墙保温、节水器具等节能、节水改造措施,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。
●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。推广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《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》,向购房人提供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,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。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,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。
●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,推动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标准化,提升装配式建筑构配件选型通用化、标准化水平。
●推广绿色建材应用。鼓励新建建筑采用获得绿色评价标识的建筑材料,鼓励高性能外墙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的发展利用,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。
●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。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应设计和安装能耗监测系统,建成后应纳入当地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。
●加大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推广。依托学院、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力量,积极开展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技能培训,进一步提升建筑领域BIM应用人才技术力量。
●提升水资源使用效率。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,制定本市雨水利用管理政策;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地块项目,严格按照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,在项目方案设计、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海绵城市专项设计。除医疗建筑和生化实验室等排放有毒、有害污废水的建筑外,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,应安装建筑中水利用设施。
●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。根据实际,编制专项工作规划,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,引导建筑垃圾处置产业发展,推进处置项目建设,加大再生产品推广应用。
原文: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《泸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》意见的函